根据2023年安徽省社会救助政策调整情况,低保户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城乡低保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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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500元 (较原标准1350元增长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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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200元 (较原标准1070元增长11.2%)。
二、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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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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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 9600元 (含照料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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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 8160元 (含照料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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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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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年基本生活标准 12120元 (含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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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11264元 (含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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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依据与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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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根据安徽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变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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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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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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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等,医疗救助覆盖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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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享受全额医疗救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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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就业支持
- 对低保家庭成员提供教育补贴、职业培训及就业援助,鼓励劳动能力者参与就业。
五、申请条件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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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且财产净值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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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需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及成员状况,虚报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以上政策以安徽省民政厅官方发布为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符合条件的群体可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