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社保政策,社保补缴需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年限等条件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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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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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缴未缴 :存在劳动关系但未缴费的工作年限可补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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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五补差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但未缴满15年的人员,退休时可补缴至满15年(2011年后参保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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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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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11年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年限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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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 :已领取社保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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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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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补的情形
- 历年应缴未缴 :自2010年(部分地区2011年)起未缴费的年份可补缴,例如2020年参保但2021年未缴的年份可补缴2010-2019年及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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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 缴费年限 :一次性补缴最长不超过2年,且2024年缴费截止后无法补缴(跨年无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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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企业职工社保需在退休前补缴满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在退休前完成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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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 :可通过单位补缴(需协商承担费用)或第三方机构(需支付服务费用且仅限3个月内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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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年补缴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办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