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根据参保类型、生育类型及医疗费用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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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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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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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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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不区分医院等级,执行统一支付标准
二、职工终止妊娠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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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 :2000元(剖宫产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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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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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若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按生育标准执行
三、职工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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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女职工 :1000元(孕16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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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代缴人员 :700元(孕16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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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退休女职工按普通住院报销
四、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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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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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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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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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与职工标准一致
五、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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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发放,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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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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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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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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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仅限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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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300元营养补贴、700元围产补贴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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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约70%-80%,居民医保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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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后,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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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与用人单位平均工资挂钩,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5000元,产假128天,则津贴为5000÷30×128=21333元,超过单位平均工资8333元(5000×3)的部分不计入津贴
以上标准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具体执行以宜宾市最新社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