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保报销上限因医保类型、具体保障项目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部分常见的医保报销上限信息:
- 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 500 元。统筹区现行政策规定高于 500 元的,基金支付限额为 600 元。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普通门诊就医,包括省内跨统筹区以及统筹区内跨县(市、区、特区)普通门诊就医均执行以上标准。孕周期内产前检查报销额度 600 元,可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报销,最高可报销到 1100 - 1200 元。
- 慢性病门诊:慢性病起付线 150 元,报销比例参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每年最高可以报销 8000 元,合并多种慢性病的,最高可报销 10000 元。
- 特殊疾病门诊:特殊疾病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参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最高能达到 45 万元及以上。
- 住院: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 45 万元。
- 职工医保
- 门诊:参保职工在门诊看病购药每年报销额度为 2000 元,报销比例为 50% - 70%。参保职工产检额度统一提高到 1200 元,报销比例提升至 90%。
- 住院:基本医疗叠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 50 万(包含慢特病额度等)。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具体的医保报销上限以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