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在深圳交了15年社保,退休金的计算方式与深户有所不同,主要依据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来计算。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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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 假设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0.6(假设),缴费年限为15年,则基础养老金=(8000+8000×0.6)÷2×15×1%=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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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 假设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万元,退休年龄为60岁,则个人账户养老金=30000÷139=215.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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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 对于在深圳市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国家承认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参保人,符合条件还会享有过渡性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等因素有关。由于您未提及相关信息,所以暂不将其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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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助
- 非深户在深圳办理退休一般没有深圳户籍人员的地方调节金。
综合以上各项,每月退休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上述例子中,如果没有过渡性养老金和地方补助,每月退休金为基础养老金9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15.83元=1175.83元。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退休金计算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如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个人账户金额等有所不同。为了获得更准确的计算结果,建议使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的在线退休金计算器或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