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险政策,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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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满 15年 或 20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停止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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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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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需累计缴费满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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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需累计缴费满 25年
若未达到最低年限,需继续缴费至满足条件(可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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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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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连续欠费超过4个月的视为中断,欠费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需补缴后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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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前参保者 :需连续缴费满10年,之后按1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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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无缴费年限限制 :按年缴费,缴纳即享医保待遇,断缴则停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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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月数累计 :医保待遇享受与缴费月数相关,退休时累计缴费月数需满足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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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3月新规明确,2009年前参保者连续缴费满10年与之后参保者连续缴费满15年标准统一。
以上政策综合了累计缴费年限与最低年限的双重标准,确保参保人员在不同参保时间节点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