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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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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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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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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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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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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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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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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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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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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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在职人员: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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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退休人员:1200元/年。
- 特病门诊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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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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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90%(报销费用在3.7万元以上后按1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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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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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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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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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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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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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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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与住院共享 。
- 市内住院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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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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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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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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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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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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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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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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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适用于重庆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个人所参加的医保类型(如随单位参保或个人参保)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