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执行医疗保险的时间节点涉及多个政策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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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该政策于 2010年1月1日 正式实施,要求从当年9月开始缴纳当年费用,至12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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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费医疗”
万宁市于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试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限费医疗”政策。参合农民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需缴纳180元,超出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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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于 2024年3月1日 统一执行了《2022年药品目录》,涵盖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国家谈判药品。其中,部分药品(如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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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题特指“医疗保险”整体执行时间,需结合最新政策文件。当前(2025年3月)执行的药品目录为2024年版本,但其他医疗保险政策(如门诊统筹、限费医疗)的生效时间需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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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期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实际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