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河北唐山医保余额可以异地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 省内异地使用: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省内定点零售药店均可使用。
- 跨省异地使用:
-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已启动,河北唐山是试点地区之一。如果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即便参与共济的家人在外地,只要家人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参保人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于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符合条件的转诊转院人员等,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可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余额进行直接结算。跨省临时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急诊抢救人员和完成跨省临时就医备案的人员先行自付比例为 10%,再按唐山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未办理备案的,支付比例为 30%。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就医前备案管理,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起付线、支付比例按照唐山就医标准执行;未办理备案的,符合唐山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 30%。参保人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的医院就医,可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唐山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