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下是相关介绍:
医保政策支持
- DRG 付费标准向基层倾斜:将 20 个 DRG 组作为基础病组,取消医疗机构差异系数,实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常见病、多发病留在基层治疗。实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和均衡布局。
- 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服务包收费标准由 15 元提至 20 元 / 人・年,其中医保基金支付部分按 5 元 / 人・年的标准支付,夯实基层医疗服务。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下沉:实施区内异地就医 “免备案” 政策,执行参保地报销比例,相关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全区 15 个统筹地区实现跨省门诊、跨省住院异地就医双向直接结算。
- 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纳入医保:将远程会诊、心电图诊断、病理诊断、影像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项目管理,促进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 扩大保障范围:在居民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 “两病” 结算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心脑血管、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基层就医需求较大的病种。村卫生室可直接结算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已扩大到 8 个。
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 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和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 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待遇,稳定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落实基层职称评定倾斜政策,下放评审权限,放宽职称聘用限制;调整基层绩效激励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业务收支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比例,实行绩效工资总量 “托底不限高” 管理制度。
- 提升服务能力:2010 - 2015 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 3753 个。2016 年印发《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 - 2020 年)》,计划用 5 年时间建设项目 2633 个,总投资约 164.71 亿元。
构建有序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积极推进区域和跨区域医联体建设,柳州市探索建立 “三权转换、五个不变” 的紧密型医联体模式。在全区 14 个市全面启动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37 个县、130 家县级公立医院与 245 家乡镇卫生院以托管、帮扶等形式开展试点,形成了 “上林模式” 和 “融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