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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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所在村卫生室以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标准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所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标准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所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标准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所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标准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其中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报销标准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每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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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镇风险基金补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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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新农合是以地方性(基本以县、市为单位)统筹开展,所以根据各地的经济等原因,会有一定的差别,当然大方向是国家定的,不会出现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