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低保政策,关于一家人中可享受低保的人数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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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
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个低保 ,无论家庭成员数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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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叠加保障
若家庭成员中包含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者,政府会采取“家庭整体保障+特殊群体专项保障”相结合的方式,但整体仍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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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群体
若家庭中有孤儿(如二三兄妹), 每个孤儿可单独申请低保 ,但需符合当地低保条件。例如,深圳户籍家庭中,若4口人中有2名孤儿,可共申请4份低保金(按人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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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算标准
低保金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公式为: $$\text{人均月收入} = \frac{\text{家庭月总收入}}{\text{家庭人口数}}$$
若计算结果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则可申请低保。
三、申请条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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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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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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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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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无重大疾病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住房超标(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米)。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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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县市低保标准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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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家庭收入、住房等状况变化时,可申请调整低保资格。
综上, 一个家庭最多可申请1个低保 ,但可通过特殊群体专项保障覆盖更多成员。具体申请需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