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具城乡低保证明,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 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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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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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由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必要时需附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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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证明:例如疾病诊断书、残疾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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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材料:家庭房产证明、车辆登记情况等。
- 提出书面申请 :
- 把握填写细节,准备好材料后,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特殊困难救济申请表》。
- 审核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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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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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报批:初审通过后,会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审批与发放证明 :
- 县级民政部门经过复审后,对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申请人,会批准其申请,并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