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换城市后可以累计。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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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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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方式
- 养老保险:在原参保地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然后在新的就业地申请办理社保开户并交纳社保,同时填写社保转移申请。完成这些步骤后,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就可以在新的就业地继续进行累计。
- 医疗保险:医保卡余额不能转移,但可转移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医保关系)。到新的参保地后,需重新办理社保卡,建立新的社保账户。
- 失业保险:只有部分地区支持转移,如广东省内换工作的可以转移失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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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不同城市的社保政策和待遇可能存在差异。例如,一线城市的养老金通常高于三四线城市,所以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建议先了解新就业地的社保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 社保转移对年龄有限制。男性满50岁,女性满40岁,换城市工作就不能建立新的社保账户了,只能建立临时账户。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转移到新的城市,待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时,临时账户里的钱,会在退休后,自动归结到你原来的参保地。
社保换城市后可以累计,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并注意了解新就业地的社保政策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