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医保报销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医保类型、就医机构级别、医疗费用构成、报销政策等。以下是信阳市不同医保类型的报销相关信息:
职工医保
- 门诊:
- 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5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 30 元 / 次,报销比例为 5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 50 元 / 次,报销比例为 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在职职工的基础上提高 10 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在以上基础上提高 5 个百分点。
- 支付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累计可报销 1500 元,退休人员累计可报销 2000 元,且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
- 起付线:三级医院 600 元。固始县职工医保起付线(门槛费)为 1000 元。
-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为 80%,退休职工为 85%,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 5%。
- 报销限额:城镇职工医保一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6 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40 万元。
- 生育:自然分娩 1400 元,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1600 元,剖宫产 2800 元。生育并发症补助为常见并发症 500 元,少见并发症 1000 元,既有常见又有少见并发症 1500 元。
城乡居民医保
- 门诊慢性病:取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所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发生符合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70%,其他 30% 由个人负担,不再承担乙类药品首自付费用。除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费用按项目结算外(按比例实报,无月限额),其他门诊慢性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定额结算。
- 住院:
- 起付线:市级三级医院 1200 元。
- 报销比例:1200 - 4000 元部分报销 53%,4000 元以上部分报销 72%。14 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同年度同级别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 报销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 15 万,大病保险根据具体政策执行。
- 生育:自然分娩 1000 元,剖宫产 2000 元。
- 大病保险:普通城乡居民起付线 1.1 万元,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 1.1 万元 - 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按 60% 的比例报销;10 万元以上部分,按 70% 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 40 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其大病保险起付线为 0.55 万元,大病保险合规自付费用 0.55 万元 - 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按 65% 的比例报销;10 万元以上部分按 75% 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不设封顶限额。
重特大疾病
河南省规定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限价内城乡居民报销 70%,在职职工 75%,退休职工 80%,无起付线。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特定药品扣除其药品首自付比 20%(第一批无需扣除),剩余参与国家规定比例 80% - 85% 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