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梅州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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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在参保地所在镇(街道办)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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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 市内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5%。
- 市内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50元,报销比例为85%。
- 市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65%。
- 市外(备案):参照市内同级医院标准。
- 市外(未备案):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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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对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需个人自付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20年标准为7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5%(市外未备案按65%)比例补偿;2020年度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待遇倾斜,起付标准下调至1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5%,市外未备案报销比例为7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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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根据不同病种有不同的年度限额和季度限额,报销比例一般为70%。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