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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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单建统筹职工报销比例为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7%。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5%,单建统筹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7%。
- 三级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单建统筹职工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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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取整数到元)。对于诊断为精神疾病的患者,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4年普通门诊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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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规定
- 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救抢救)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相应级别门诊定点机构支付比例。
- 不再设置普通门诊每次支付限额。
- 参保人因病在门诊定点机构发生的政策内费用,每年累计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以上信息提供了惠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的基本框架,具体的报销流程和细节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最新的政策调整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