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职工医保大病报销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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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0元/次;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元/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元/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元/次。
- 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5%;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60%。
- 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 门诊慢性病
- 起付标准:700元。
- 报销比例: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80%;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在报销80%(高血糖、糖尿病除外);高血压、糖尿病二级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
- 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7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900元/次。
-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3万元(含)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3万元—6万元(含)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6万元—9万元(含)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 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报销范围:按比例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9万元以上部分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规定范围内的费用。
- 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 报销比例:95%。
- 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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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流程
-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 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漯河市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待遇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多个方面,并提供了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当地的医保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