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厦门医保门诊报销额度与参保类型有关,具体如下:
-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年度综合保障额度达 120 万元,目录内门诊报销比例为 85%。没有单独明确的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在额度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都可按比例报销。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 10 万元。成年居民门诊起付标准累计 500 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不设起付线。在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门诊规定比例支付,相关费用不计入门诊起付标准累计。报销比例方面,1 万元(含)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6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5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45%;1 万元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65%。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 50% 执行;连续参保时间满 12 个月不满 24 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 75% 执行;连续参保时间满 24 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 100% 执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医疗救助对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