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组织废气检测主要遵循以下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
该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等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的设置要求。
-
表一针对1997年以前的企业,表二针对1997年以后的企业。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
-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无组织排放的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采样频次、监控点设置等。
-
例如,对于恶臭污染物的监测,采样应连续排放源间隔2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4次。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 该标准适用于恶臭污染物的监测,规定了恶臭污染物的监控浓度限值。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 石油炼制行业应执行该标准,具体要求未详细列出,但通常会包括无组织排放的监控和控制要求。
- 其他特定行业排放标准 :
- 不同行业可能有特定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例如《VOC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这些标准会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监测和控制要求。
建议
-
定期更新标准 :由于标准发布至今已二十余年,建议定期检查并更新相关标准,以确保符合最新的环保要求。
-
综合应用 :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需要综合多个标准来制定全面的监测和控制策略。
-
加强管理 :除了遵循标准外,还应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这些标准和规范为无组织废气检测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有助于企业有效控制和管理废气排放,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