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山西晋中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 300 元。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55%、60%;在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 80 元 / 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45%。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乙类药品时需先行自付 5%,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 门诊慢特病:执行全省统一的 46 种门诊慢特病病种,不同病种有不同的支付比例和年支付限额。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等非限额支付病种与住院合计一个封顶线;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等限额支付病种年支付限额大多为 5000 元,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年支付限额为 2500 元,支付比例通常为 65%。
- 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统筹: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500 元,退休人员为 3000 元。参保职工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 55%、60%、6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 60%、65%、70%。定点零售药店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照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参保职工年度起付累计达到 300 元,不再设起付标准。
- 门诊慢特病: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及准入(退出)标准,具体报销额度根据不同病种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