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厦门市最新社保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职工社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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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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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16%,个人缴费率8%,缴费基数下限4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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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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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单位和个人缴费率均为0.5%,缴费基数下限4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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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单位缴费率0.4%,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下限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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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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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6.5%(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暂降至6.5%),个人缴费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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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仍按0.7%缴费,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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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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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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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450元/年,财政补助800元/年,总筹资标准125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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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3488元-17442元,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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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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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延长缴费期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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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参保者将设立3个月等待期,期间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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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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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和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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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按缴费标准的1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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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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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 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居住证可参保,缴费率9.5%(2023年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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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支付限额
- 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10万元,居民医保50万元,总保障额度12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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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优化
- 实施“两段式”报销,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免起付标准。
四、申报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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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于每年1月1日至31日申报缴费工资,职工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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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税务局平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