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检建档所需资料汇总
一、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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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孕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医院需夫妻双方身份证)。
- 非京籍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卡(电子版截图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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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健康手册
- 需在孕6周后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需携带:夫妻身份证、结婚证、妊娠检查结果(如B超单、血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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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医院要求)。
二、医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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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检查结果
- B超单:需显示胎心胎芽(接受外院检查结果)。
- 艾梅乙检测报告(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需在指定医院检测且1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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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检查报告
- 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型(ABO及RH)、心电图等(部分医院要求首次建档时完成)。
三、其他材料
- 医保卡或生育保险凭证:用于费用报销。
- 既往病史资料:如手术记录、过敏史、遗传病史等。
- 联系方式及住址:便于医院随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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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建议孕6-8周建档,部分医院需提前抢产科号(如天坛医院需首次自挂产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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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有效期
- 艾梅乙报告需1个月内,B超单需明确胎心胎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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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差异
- 部分医院需额外材料(如朝阳医院需孕产妇风险评估表)。
- 中日友好医院要求“产科初筛号”,且半年内仅能挂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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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建档:首次建档可能涉及抽血等空腹检查。
提示: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目标医院的具体要求,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建档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