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民保的理赔标准主要包括医保统筹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医保统筹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以及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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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 报销限额:100万元/人/年。
- 报销比例:
- 泰安市内医疗机构:1.4万元以上-1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40%,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6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80%(优先抵扣起付线)。
- 泰安市外医疗机构:1.4万元以上-1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30%,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5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70%。
- 年免赔额:累计1.4万元(不与责任二、三、四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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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 报销限额:100万元/人/年。
- 报销比例:
- 泰安市内医疗机构:1.6万元以上-1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40%,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5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60%(优先抵扣起付线)。
- 泰安市外医疗机构:1.6万元以上-1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30%,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4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50%。
- 起付线:年累计1.6万元(不与责任一、三、四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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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
- 报销限额:70万元/人/年。
- 报销比例:70%。
- 起付线:累计2万元(与责任四共用不与责任一、二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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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
- 报销限额:30万元/人/年。
- 报销比例:70%。
- 起付线:累计2万元(与责任三共用不与责任一、二共用)。
泰安市市民保旨在减轻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在申请理赔时,请务必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遵循当地的理赔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