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现行医保政策,若未退休但已累计缴纳满25年医保,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在职职工的处理方式
- 必须继续缴纳医保
- 根据职工医保政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人员,即使缴满25年,仍需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否则停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新疆政策明确职工医保需在退休时累计缴费达标(男25年、女20年),未退休前缴费年限达标仍需正常参保,直至退休。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处理方式
- 可选择停缴或继续缴纳
- 停缴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停缴,但停缴后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继续缴纳:建议继续缴费以维持医保待遇,避免因停缴导致后续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三、退休后的处理
- 退休时无需补缴
- 新疆规定,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已达25年(男性)/20年(女性),且实际缴费不低于15年,退休后自动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无需再缴费。
- 缴费未达标需补缴
-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未达标,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或按月/年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四、注意事项
- 停缴风险
- 停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且新疆要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需确保累计缴费中实际缴费部分符合要求。
- 政策咨询
- 建议联系当地社保中心或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确认个人缴费记录及政策细节。
总结:在新疆,在职职工未退休前即使缴满25年仍需继续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停缴但失去医保待遇。退休后若缴费达标可直接享受终身医保,无需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