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保作为一种补充医疗保险,旨在为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额外的医疗费用保障。其报销条件与方法如下:
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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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先行:
- 住院医疗未优先使用社保(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先行报销结算的,泰安市民保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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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免赔额:
- 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免赔额从2万降至1.5万;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免赔额从2万降至1.8万。
- 门诊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从20种增至26种;指定罕见病目录从10种扩增至1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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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保障范围:
- 医保目录内住院保障、医保目录外住院保障、门诊特药保障、“指定既往症”住院保障以及“指定罕见病”门诊及住院保障等都在保障范围内。
报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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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理赔:
- 准备好住院及医疗费用理赔资料、特药、指定罕见病门诊申请资料、被保人身份资料等。
- 前往或者邮寄理赔材料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服务网点办理“市民保”进行报销理赔。
- 可拨打承保保险公司客服电话(0538-6395510)咨询或就近服务网点柜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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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理赔:
- 关注并登陆“泰安市民保”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中心-在线理赔”进行线上理赔申请。
泰安市民保的报销条件与方法相对明确且便捷。参保人在就医时,应优先使用社保进行报销,并妥善保存相关票据和资料。在满足报销条件后,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理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