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工伤定点医院是了解工伤职工应前往哪些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重要步骤。以下是详细的查询方法和相关信息。
工伤定点医院的定义和作用
定义
工伤定点医院是指经过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并与工伤保险基金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这些医院专门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员工提供工伤医疗救治服务,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作用
工伤定点医院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工伤职工在受伤后能够接受专业、规范的医疗服务,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些医院通常具备较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能够为工伤职工提供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和康复服务。
查询工伤定点医院的方法
官方网站查询
访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在网站上查找相关查询功能,输入个人信息后查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电话咨询
拨打当地的社保服务热线12333,向客服人员咨询该治疗机构是否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移动端查询
部分地区推出了社保相关的手机应用程序或微信公众号,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查询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工伤定点医院的报销政策
报销条件
工伤职工在工伤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时,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直接进行医疗费用报销,避免了繁琐的报销流程和额外的经济负担。
报销流程
工伤职工在工伤定点医院就医时,需出示工伤认定决定书及身份证即可在医院工伤结算窗口联网即时报销,无需再到社保窗口提交材料报销。
工伤定点医院的变更和投诉渠道
变更流程
工伤人员如需变更工伤定点医院,需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表格,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社保部门。变更成功后,定点医院原则上年度内不再更改。
投诉渠道
可以通过电话、网站、微信、信件、来访等方式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查询工伤定点医院的方法多样,包括官方网站、电话和移动端查询。工伤定点医院在确保工伤职工接受专业医疗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其报销政策相对便捷。如需变更定点医院或投诉,可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操作。
工伤定点医院有哪些?
工伤定点医院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工伤定点医院名单: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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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核心机构:
- 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徐汇区龙鼎路808号)
- 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黄浦区南京东路79号、浦东新区惠南镇跃进路14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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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指定医院: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黄浦区南京东路79号)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普陀区中山北路12号)
- 上海瑞金医院(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徐汇区宜山路600号)
-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虹口区甘河路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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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定点医院:
- 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松江区光星路2209号)
- 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虹口区甘河路110号)
- 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杨浦区杭州路349号)
天津市
- 工伤保险协议医院:
- 天津市人民医院(红桥区芥园道)
- 天津市第四医院(河西区微山路4号)
- 天津市天津医院(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
- 天津市口腔医院(和平区大沽路75号)
- 天津市南开医院(南开区三纬路102号)
- 天津市大港医院(大港区石化路1号)
- 天津市职工医院(和平区大理道60号)
- 天津市医科大学眼科中心(南开区复康路251号)
- 天津华兴医院(大港区世纪大道180号)
- 大港油田集团职工总医院(大港区大港油田东街创业路)
柳州市
-
柳州市本级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 柳州市人民医院(三级,文昌路8号)
- 柳州市工人医院(三级,总院:柳州市柳南区和平路156号)
- 柳州市中医医院(三级,柳侯院区:柳州市城中区解放北路32号)
- 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三级,飞鹅路利民区14号)
- 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级,跃进路124号)
- 广西柳钢医疗有限公司医院(三级,雀儿山路9号)
-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三级,箭盘路17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三级,羊角山路8号)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柳州医院(三级,柳州市鱼峰区博园大道50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三级,鸡喇路1号)
- 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眼科,三级,中山东路43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二级,柳州市鱼峰区洛维路89号)
- 柳州一五八医院(二级,社湾路32号)
-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二级,西院: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30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二级,荣军路181号)
- 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高新南路12号)
- 柳州市康复医院(工伤康复,二级,鱼峰区白云路148号)
- 柳州贰运白沙医院(骨伤,二级,白沙大道193号)
- 柳州矿建医院(二级,柳邕路364号)
- 柳州柳微医院(二级,河西路18号)
- 柳州和平医院(骨伤,一级,柳州市柳太路1号)
- 柳州柳北二运骨伤医院(骨伤,一级,三中路河北新村三区10-2号)
- 柳州市柳北区胜利宏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烧伤,一级,北雀路67号)
- 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中心卫生院(一级,雒容镇容庆路160号)
- 柳州市柳北区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尘肺门诊,未定级,三中路120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冶金疗养院(职业病,一级,桂林市象山区相人山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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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五县一区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 柳江区人民医院(二级,柳江区拉堡镇乐都路335号)
- 柳江区中医医院(二级,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7号)
- 柳州新兴医院(一级,柳州市柳石路89号)
- 鹿寨县人民医院(二级,鹿寨县鹿寨镇政军路2号)
- 鹿寨县中医医院(三级,鹿寨县鹿寨镇城南新区民生路13号)
- 柳城县人民医院(二级,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70号)
- 柳城县中医院(二级,老院: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20号)
- 柳城县中医院(二级,新院:柳城县大埔镇济民路1号)
- 融安县人民医院(二级,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324号)
- 融安县中医医院(二级,融安县长安镇东乐路1号)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二级,融水县融水镇拱城街73号)
- 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二级,融水县融水镇玉融大道32号)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二级,三江县古宜镇宜阳大道2号)
- 三江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二级,三江县古宜镇侗乡大道65号)
- 鹿寨瑞健医院(一级,鹿寨镇桥北路30号)
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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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
- 六安市人民医院
- 六安市中医院
-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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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 常州二院金东方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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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 山东手足外科医院
- 山东省南山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0医院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中心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
- 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
- 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 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 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
- 济南显微外科医院
- 济南北城医院
- 山东济南中济医院
- 槐荫区南辛庄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历下区智远办事处济南炼油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历下区千佛山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章丘区人民医院
- 章丘区中医医院
- 济南明水眼科医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
- 济南市长清区中医医院
- 平阴县人民医院
- 平阴县中医医院
- 济阳区人民医院
- 济阳区中医医院
- 商河县人民医院
- 商河县中医医院
- 济南市人民医院
-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
-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
- 莱钢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莱芜中心医院
- 济南市莱芜区泰山医院
如何查询工伤定点医院?
查询工伤定点医院有多种方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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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
- 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个人用户登录。
- 在服务平台上选择查询管理功能,然后选择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 在页面最下方可以查看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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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查询:
- 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提供个人信息后查询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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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办理社保的机构查询:
- 携带有效身份证直接前往办理社保的机构,向工作人员咨询并查询自己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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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
- 在网站上查找相关查询功能,输入个人信息后查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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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移动端查询:
- 部分地区推出了社保相关的手机应用程序或微信公众号,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查询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工伤定点医院的服务流程和注意事项
工伤定点医院的服务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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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选择:
- 工伤职工应在参保地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 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再转至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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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和就诊:
- 工伤职工需持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和《工伤证》挂号,支付个人应付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院垫付。
- 就诊时,工伤职工应出示相关证件,以便医院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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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转院:
- 办理住院时,工伤职工需出示“工伤证”,且工伤诊断与入院诊断必须相符。
- 如需转院,需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同意的转院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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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结算,工伤职工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如工伤认定尚未完成,可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费用,认定后再进行报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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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认定工伤:
- 工伤职工应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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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实名就医规定:
- 工伤职工就医时需遵守实名制,确保提供的证件和信息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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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和治疗:
- 医疗费用需符合国家和当地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服务标准,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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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手续:
- 如需到市外就医,必须提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未经同意的自行转院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