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保报销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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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次就诊起付线分别为300元、400元、600元,第二次及以后分别为100元、15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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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8万元-5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退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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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经职工基本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80%,4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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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起付线和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有所不同。例如,一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0%(退休95%);二级医院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5%(退休92.5%);三级医院的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0%(退休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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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0%(退休75%)、60%(退休65%)、无上限。年度最高支付金额为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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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根据不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例如,3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退休90%);3万元-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退休92.5%);10万元-18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退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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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保险:经职工基本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线为2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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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规定的特殊疗效药品报销政策:例如,盐酸沙丙蝶呤片、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等药品,起付线为2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以上就是临沂市医保报销的主要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