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医保慢病报销规定如下,综合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
一、职工医疗保险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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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性病:900元/年(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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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无起付标准,实行定额结算(80%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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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部分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如一级医院90%、二级8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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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如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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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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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二、居民医疗保险
- 病种分类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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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性病 (66种):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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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门诊慢性病 (18种):300元/年
- 报销比例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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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60%报销比例,一档缴费年度支付限额500元,二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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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门诊:按住院标准报销(如一级医院65%、二档60%)
- 特殊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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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及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定额结算(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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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慢性肝炎等病种:纳入异地联网结算,支持长处方制度
三、报销流程
- 申请与认定
- 患者需向社保中心提交诊断证明、申请表等材料,经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建立病历
- 费用结算
-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时直接结算,符合条件后由社保中心审核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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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影响 :同一病种不同缴费档次待遇差异显著,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选择合适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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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病种,可在居住地定点医院即时享受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4-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