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的缴费年限条件,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根据当前政策整理的企业职工退休的缴费年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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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
- 男性: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 女性:
- 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长期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私营企业女职工、女性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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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满15年,符合国家特殊工种年限规定。在国有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其他原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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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将按以下方法调整:
- 1965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其退休年龄从2025年起延迟至60岁。
- 197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其退休年龄从2030年起延迟至60岁。
- 1975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其退休年龄从2035年起延迟至60岁。
- 以此类推,每出生一年的延迟退休年龄增加3个月。
-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将按以下方法调整:
企业职工退休需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条件,同时还需达到相应的退休年龄。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退休条件也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当地社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