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内蒙古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 住院报销:
-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 70% 左右。以呼和浩特市为例,具体报销比例按医院等级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在三甲医院,起付线 - 20,000 元部分报销 73%,20,001 元 - 50,000 元部分报销 78%,50,001 元以上部分报销 83%。
- 起付线:各地依据医院等级等因素确定。如呼和浩特市三甲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 1000 元,第二次为 700 元,第三次及以上为 0 元。乌海市一级医院 400 元,二级医院 600 元,三级医院 900 元,异地就医 2000 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17 万元(含门急诊、特殊慢性病及住院所报医疗费)。
- 大病保险报销:
- 报销条件:一个年度内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累计个人负担费用超过一定金额(如呼和浩特市为 14,000 元)时启动大病补充报销。
- 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 60%。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支付比例再提高 5 个百分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 倍左右。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全面开展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待遇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部分地区有相关报销规定,如乌海市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 60%,年最高支付限额 1500 元。
- 门诊慢特病: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保障范围和报销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逐步扩大到心脑血管疾病等。
需要注意的是,各统筹地区在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如需了解更准确信息,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