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健康权益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以下是其相关信息:
参保范围
锡盟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缴费标准
- 2025 年个人缴费标准:各地有所不同,如呼和浩特市为每人 410 元(含 10 元长期护理保险费),其中低保对象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 200 元。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地为 400 元 / 人。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会使用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分类资助。如锡林郭勒盟对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个人缴费部分按 50% 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财政补助标准:2025 年赤峰市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 670 元 / 人 / 年。
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
- 集中缴费期:一般为上一年的 9 月 1 日至当年的 2 月 28 日,如 2025 年度集中缴费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 待遇享受期: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参保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如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参保缴费方式
- 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 “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小程序、“蒙速办” 手机客户端内 “社保缴费” 服务、“支付宝” 市民中心 “社保” 界面等进行自主缴费。
- 线下缴费: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实体大厅窗口进行人工缴费,也可以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医保服务点,通过代办帮办人员使用云 POS 刷卡缴费终端或手机缴费方式协助进行参保缴费。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幼儿园统一收取居民医疗保险费。
相关政策
- 放宽参保户籍限制和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等。
- 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 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开始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 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 20%。
- 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约束:自 2025 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 1 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 1 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