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已实现全省统一结算,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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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包括73家联网医院(如烟台本地医院)和492家定点药店,覆盖全省16个城市,实现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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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
全省16个城市共497家药店支持医保个人账户刷卡,包括连锁药店如山东立健药店烟台南通路店等。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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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费
参保职工持医保卡(实体卡或电子凭证)在支持“一卡通行”的定点机构刷卡支付,无需重复参保地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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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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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查询 :通过“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或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定点机构名单及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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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查询 :拨打12333热线、中行储蓄所或定点医院、药店柜台查询账户余额和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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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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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转诊
若在非参保地住院,需提前办理异地转诊手续,持《非参保地转诊建议书》到转入医院就医,费用可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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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限制
医保卡仅限门诊、药店消费,无法提取现金或转账。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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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医保码 :激活医保码不影响社保卡使用,且支持个人账户余额共济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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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若需新增定点机构,可通过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公众号查询最新名单。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及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确保覆盖当前医保结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