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到昆明后医保办理流程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处理,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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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转移关系
- 若在昆明已就业并由单位缴纳职工医保,只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社保局更新个人信息即可。
- 原参保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可通过转移接续流程转入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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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接续
- 需先在昆明参保,由单位或本人向昆明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持该函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包括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和缴费年限转移。
二、居民医保(含新农合)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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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医保关系
- 步骤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到昆明市社保局开具《医保关系接收函》。
- 步骤二:持接收函到原户籍地社保部门办理《医保转移证明》。
- 步骤三:将转移证明提交至昆明市社保局完成续交手续,并按昆明标准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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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原居民医保已中断,需在昆明重新参保,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原年限不累计)。
三、异地就医备案(临时过渡)
若转移手续未完成前需在昆明就医,可通过以下步骤备案:
-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填写昆明为就医地。
- 上传身份证、居住证明等材料,提交后实时查询备案进度。
- 备案成功后,在昆明定点医院可直接刷卡结算。
四、政策依据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医保关系需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昆明市实行医保属地化管理,需在参保地(现户籍地)办理缴费和待遇享受。
建议提前咨询昆明市社保局(0871-12333)确认当地具体要求,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