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拆旧复垦第48期公示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拆旧复垦的背景、具体内容、实施流程以及后续步骤等。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解答。
公示背景
政策背景
- 政策文件依据:广东省拆旧复垦政策依据《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和《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定。
- 政策目标:通过拆旧复垦,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促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历史背景
- 早期政策:早在2018年,广东省就发布了《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旨在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问题。
- 政策修订:根据外部社会环境的发展和新政策的推进,广东省对拆旧复垦政策进行了多次修订,以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公示内容
公示项目信息
- 项目概况:第48期公示的项目包括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鹤城村、南星村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
- 项目规模:项目拆旧区面积为90.73亩,土地利用现状为采矿用地,复垦方向包括旱地、沟渠和农村道路。
公示时间和方式
- 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
- 公示方式:通过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和公告栏进行网上和现场公示。
公示流程
意见征集
- 反馈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书面函复、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 反馈时间:公示期间内有效。
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内容:实施方案包括规划设计、管护利用、权属调整、安置方式、指标使用、投资和收益等关键内容。
- 审批程序:实施方案需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逐级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
后续步骤
验收和收益分配
- 验收程序:复垦项目竣工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
- 收益分配:复垦指标交易价款扣除成本后的净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后续管理
- 土地管护:复垦后的土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管护利用,确保土地合理利用。
- 指标归还:复垦周转指标应在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三年内通过拆旧复垦归还完毕。
广东省拆旧复垦第48期公示涵盖了政策背景、项目信息、公示流程和后续步骤等内容。通过详细的公示和意见征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广东省拆旧复垦项目有哪些具体实施步骤?
广东省拆旧复垦项目的具体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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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
- 摸底调查:对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拆旧复垦的范围和对象。
- 制定方案:根据村庄规划和农户意愿,制定详细的拆旧复垦实施方案,明确拆旧、复垦、交易和分配等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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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旧工作:
- 申请与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拆旧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实地核实并出具同意拆旧的意见。
- 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旧工作,拆除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等闲置建设用地,并对纳入复垦范围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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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工作:
- 立项与施工: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复垦项目业主,向县级国土部门申报复垦项目,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复垦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
- 验收:复垦项目完成后,由县级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核发验收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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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交易:
- 交易平台:复垦指标通过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设立的平台进行公开交易,交易价格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保护价。
- 收益分配:复垦指标收益扣除成本后,净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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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管护:
- 管护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复垦土地的后期管护,确保复垦后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防止再次闲置或非法占用。
拆旧复垦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有何影响?
拆旧复垦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有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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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生态环境:通过拆除旧有建设用地,减少了污染源和废弃物的排放,改善了区域的生态环境。复垦后的土地种植植被,增加了绿地面积,提高了空气质量和水土保持能力,促进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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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生物多样性:复垦项目实施后,植被覆盖率显著提高,吸引了周边动物群落的回迁,增加了生物多样性。通过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进行种植,优先考虑本地原生植物,进一步促进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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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水土流失:土地复垦可以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土地进一步干旱贫瘠而导致沙化。耕地面积的增加和地面林草植被的优化,促进了野生动物的繁殖,改善了土地利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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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气质量:植树、种草等生态系统重建工程不仅可以防风固沙,还可以通过净化空气改善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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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生态恢复:通过土壤修复与改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生态恢复与植被重建等措施,拆旧复垦项目有助于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提升土地的生态功能。
广东省拆旧复垦项目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如何?
广东省拆旧复垦项目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如下:
资金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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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收益分配:复垦指标交易净收益按以下比例分配:
- 县级财政:5%
- 镇级财政:5%
- 村民委员会:5%
- 村民小组:5%
- 土地所有权人:10%
- 土地使用权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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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对于国有农(林)场实施的拆旧复垦项目,净收益分配比例为:
- 县级财政:5%
- 镇级财政:5%
- 国有农(林)场:90%
资金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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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和生态修复:县、镇、村民委员会及土地所有权人获得的收益必须用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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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需通过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在收到指标成交价款后,根据镇级提交的收益分配明细将资金划转至相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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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审计部门以及村民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