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海南招投标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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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管招投标:海南省涉及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工程建设领域使用财政资金和省属国有企业自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除外),全面推行“机器管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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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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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内容:投标书应包括综合说明、标价及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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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的合法性:投标书须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如果发现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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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法行为:投标单位不得不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虚报企业资质等级、串通作弊、哄抬标价等。
以上就是海南招投标的最新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