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新规主要包括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参保模式及服务优化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参保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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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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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点
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就业地选择参加职工医保,各统筹地区不得以户籍或户籍性质限制参保。
二、缴费标准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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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5%为缴费基数(2025年1月起调整为80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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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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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从2023年的7%调整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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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率从6.8%调整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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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模式费率调整为职工医保、低档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与个人缴费费率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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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支持线上多渠道缴费,优化参保登记和缴费流程。
三、参保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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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模式
设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住院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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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模式
不建立个人账户,但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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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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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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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3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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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政策
针对就业困难群体,降低缴费比例或给予直接补贴,鼓励参保。
五、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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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服务改进
推广线上线下多渠道缴费,简化参保登记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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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缴费成功后当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需90日等待期。
六、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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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度报销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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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扩大病种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7日起正式实施,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参保。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