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申请生育津贴(小产)需满足条件并按流程办理,具体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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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且缴费记录连续满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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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符合政策
需符合广州市计划生育规定,如依法登记结婚、生育子女数量在政策范围内等。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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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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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职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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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生育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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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自然分娩提供出生证明,流产或引产需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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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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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 :由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流产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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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门诊病历 :住院需提供盖有医疗机构公章的出院小结,门诊需提供清晰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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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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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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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穗好办”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生育津贴支付模块,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及生育信息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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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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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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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及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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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会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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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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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申请,累计缴费满12个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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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机制 :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保基金审核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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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失业人员申领需另行向医保机构申请。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州医保局官网或“穗好办”APP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以确保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