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医保政策,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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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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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2,1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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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43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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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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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注意与职工医保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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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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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390元/年(部分城市如泉州市为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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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不低于640元/年(如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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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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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分为正常缴费期、延长缴费期、补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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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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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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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单独参保,缴费基数上限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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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标准依据国务院及福建省政府相关文件调整,确保与全国统一政策衔接。
以上信息综合自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如需具体操作或政策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