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缴纳的医保属于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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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属性
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和普通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同属 城镇职工社保体系 ,并未设立单独的"机关事业单位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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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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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按工资的2%缴费,单位按45岁以下0.8%、45岁以上1%的比例配套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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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五险一金"中的"一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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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覆盖住院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及门诊、药店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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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称
1952年实施的公费医疗制度已随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并入城镇职工医保体系,现行名称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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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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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其医保卡同样属于职工医保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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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单独缴纳医保(如仅缴纳养老保险),则职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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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事业单位缴纳的医保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单独设立其他类型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