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铁门关医保对进口药的报销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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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报销范围的情况
- 进口药属于医保目录中的丙类药品(共15万种以上),需完全自费。
- 若进口药未列入国家或地方医保目录,即使在治疗中使用,医保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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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分类
- 甲类药:639种,100%报销;
- 乙类药:2520种,按70%-90%比例报销(需扣除个人先行自付部分);
- 丙类药:包括进口抗癌药等,全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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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即使药品属于乙类或甲类目录,若属于“非医保目录”范围(如美容、减肥类进口药),仍不报销。
- 涉及第三方责任(如交通事故)或境外就医产生的进口药费用,医保也不予报销。
综上,2025年新疆铁门关医保政策中,进口药基本不纳入报销范围,需患者自行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