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于2025年3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是具体调整内容和相关信息:
1. 调整时间
- 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调整内容
(1)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
-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从2300元/月调整为2500元/月,增幅8.7%。
-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从1900元/月调整为2080元/月。
-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从170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
-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从1650元/月调整为1750元/月。
(2)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从22.2元/小时调整为23.7元/小时。
-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从18.5元/小时调整为19.8元/小时。
-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从17.0元/小时调整为18.3元/小时。
-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从16.5元/小时调整为17.4元/小时。
3. 政策背景与意义
此次调整旨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以参考相关政府通知或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