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综合如下:
一、全省统一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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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单位月平均工资以生产当月或终止妊娠当月的前一年度税务申报基数为准;
- 产假天数:顺产158天(98天产假+60天奖励假),难产或多胞胎每增加1胎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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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条件
-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补缴超过3个月的需正常缴费满10个月后生育方可享受。
二、部分地区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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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后申领,顺产津贴约4000-6000元,剖宫产增加15天奖励假;
- 对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的家庭,每孩次额外发放1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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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
- 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可分别申领1000元、3000元工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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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
- 生育第一至三胎的职工家庭,每胎可申请800元工会补助。
三、其他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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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生育补助
- 长沙市职工医疗互助项目:一胎600元、二胎800元、三胎及以上2000元/胎,以家庭为单位申领(男女职工均可申请);
- 株洲、湘潭等市另有工会专项补助(见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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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补贴
- 如永州市新田县对二孩、三孩分别发放1000元、5000元补贴;祁阳市二孩、三孩补贴2000元、3000元。
四、申领注意事项
- 申领期限:需在分娩后1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 发放流程:津贴由医保机构拨付至单位账户,再转付职工个人,不得与工资重复享受;
- 材料准备:需提供《生育津贴申领表》、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以上政策具体执行细则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