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多地市的相关规定,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需要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其中,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报备标准如下:
上海市的规定
- 市级重大集会:参加人数超过1000人。
- 区级重大集会:参加人数超过100人。
- 一般性集会:参加人数超过500人。
海口市的规定
- 大型群众性活动:
- 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受理并实施安全许可。
- 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市公安机关受理后并实施安全许可。
一般性规定
- 参与人数超过500人或场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大型活动需报备。
集会人数超过500人的聚集性活动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具体报备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举办地具体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