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年产检报销的新规定主要涉及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及流程,具体如下:
一、产前检查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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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标准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限额结算,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的完整医疗过程为一个周期,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但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0元 (部分地区如北京、深圳、北京地区等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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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产前检查的报销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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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提供出生证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2000元,其余部分按标准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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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 :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产前检查费用按3000元限额标准支付,超出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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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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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满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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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仅限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超出医保目录的费用需自费。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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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垫付
产前检查费用需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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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报销
用人单位汇总材料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费用不可直接刷卡结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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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除产前检查外,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直至职工休产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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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执行,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报销比例、限额及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