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医保每月缴费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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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需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15%缴纳医保费用,其中生育保险占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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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若个人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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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具体由单位在政策范围内自主选择。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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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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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含生育保险)个人账户月缴费基数为4812元,缴费标准为457.14元/月(含0.6%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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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每月缴费174.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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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不符合退休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补缴标准为717.76元/月(含8.9%医保费+48元大病保险费)或428.27元/月(含8.9%医保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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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2025年缴费基数为96237元(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灵活就业人员以此为基准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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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按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待遇与职工医保一致,但养老金待遇可能低于职工医保。
建议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和工资水平,结合政策规定计算具体缴费金额。如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