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及相关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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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
- 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可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全年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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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可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补缴,但需注意:
- 缴费标准仍为370元/人(原标准400元含南疆补贴30元);
- 除新生儿和特殊人员外,缴费后需经历3个月待遇等待期(例如1月10日缴费,4月10日方可享受报销);
- 若在2025年6月30日之后补缴,需全额缴纳个人费用和财政补助(合计约1070元),并仍存在3个月等待期。
- 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可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补缴,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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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影响
- 断保后重新缴费的,大病保险奖励额度(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年奖励5000元)将清零,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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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部分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如麦盖提县明确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建议参保人优先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避免待遇等待期及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