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已经实现了省内跨市医保的直接结算,极大地简化了参保人员的报销流程。以下是关于广东省内跨市医保报销的详细信息。
报销流程
备案管理
- 备案条件: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 备案渠道: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等渠道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选定点
- 选择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备案后,需要在异地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就医和购药,才能直接结算。
- 查询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持码(卡)就医
- 使用医保码或社保卡: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需要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报销条件
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住院、生育费用: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等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
- 门诊特定病种:省内跨市就医人员可在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
急诊抢救
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由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相应系统接口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返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注意事项
补备案
- 补备案后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 自费结算后手工报销:出院自费结算后补办备案的,按参保市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未能办理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外伤医疗费用
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医疗费用,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2024年,广东省通过修订《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实现了省内跨市医保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办理备案、选择定点医药机构并使用医保码或社保卡,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急诊抢救就医人员视同已备案。未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出院结算前补办,或者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外伤医疗费用也纳入了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