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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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审计证据应当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这是审计证据的基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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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的获取方式:审计人员应在审计事项中选取全部项目进行详查或者选取部分特定项目进行抽查,也可以进行审计抽样,以获取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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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的具体方法:审计人员可以采取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和分析7种基本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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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记录:为了支持审计人员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证明审计人员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审计准则,便于对审计人员的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新审计准则第四章第三节对审计记录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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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取证困难:在审计人员因行使职权受到限制而无法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或者无法制止违法行为对国家利益的侵害时,根据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相关单位予以协助和配合。
以上就是审计准则的主要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要求可能会随着新的审计准则的发布而有所变化。因此,审计人员需要持续关注最新的审计准则动态,以便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