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审减金额的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主要说明如下:
一、审减金额与费用承担标准
- 审减金额≥10%
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导致总费用减少超过原价的10%,则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 审减金额<10%
审减未达10%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即投资方)承担。
二、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 《审计法》相关规定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涉及工程预算执行和决算。但需注意,建设工程审计的审减率不得超过申报额的10%,超出部分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 其他相关规范
国内工程审计费用通常由建设单位承担基本费用,审减(增)余额部分可能由编制方(施工单位)承担。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项目复杂度及审计机构协商结果有所调整。
三、特殊说明
- 审减率计算公式
审减率=(送审额-审定额)/送审额×100%。 例如:申报额1000万,审定额970万,审减率=(1000-970)/1000×100%=3%。
- 其他类型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等特殊类型工程需专项审计,审减金额处理可能参照类似原则,但具体规则由采购法规及审计机关要求决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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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私营项目可能参考类似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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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中,审计机构可能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调整费用分担比例,建议签订详细服务协议明确条款。
以上内容综合了《审计法》及工程审计行业惯例,具体应用时需结合项目性质及合同条款。